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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地0168
精准“把脉” 开出“良方”最高检第七评议组在广西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8月4日至8日,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组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委会原专职委员冯祖强带队到广西博白县、蒙山县、北海市海城区等地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第一阶段评议活动。部分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区三级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听庭评议。
在博白县法院开庭的一起交通肇事二审上诉案件庭审现场,玉林市检察院的检察员围绕上诉理由,紧扣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讯问,采用多媒体示证,就如何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采信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出庭意见,有理有据,条理清晰,说理透彻,充分履行二审出庭职责。评议组还随机选取了蒙山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和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在故意伤害案件办理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特点展开庭审举证、质证,并进行有温度的法庭教育。在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中,认真做好庭前“三纲一书”准备,梳理组织架构及涉案财产情况,有力指控犯罪,被告人当庭认罪。
在庭后评议中,评议组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办案综合效果、庭审综合表现等维度进行了综合点评,在肯定出庭表现和庭审效果的同时,也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评议活动是对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查找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的难得机会。今后将更加自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提增办案质效。”对于评议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蒙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陈瑾表示收获良多。“出庭检察官基本功扎实,控辩和表达能力较好,希望这样的活动更多来到基层,让群众能够有机会参与和面对面感受,对法律规定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李春燕观摩庭审后表示。目前,评议组已圆满完成对广西的第一阶段评议任务。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针对评议组指出的问题,抓实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开展“百案评议、十案示范”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整体公诉能力和水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来源:广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