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峰82
春风拂面,万物勃发。挥锹铲土见初心,党旗飘扬映容山。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之际,玉林市检察院与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携手添新绿 共建壮美大容山”3.12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八桂大地添新绿、绘新景。

清晨的薄雾尚未散去,茫茫云海还笼罩着巍巍大容山。玉林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祥云带领下,乘车穿越蜿蜒的山路来到美丽的大容山,与大容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职工以及北流市检察院的干警共100多人整齐列队,做好植树各项准备工作。在启动仪式上,曾祥云指出,“植树造林不仅是生态工程,更是锤炼党性的实践课堂。种下一棵树,就是种下了幸福的希望。我们要以汗滴浇灌责任,用行动诠释使命,让党旗在生态保护一线高高飘扬!”随后,全体党员干部来到植树现场开展植树活动。大家分工合作,或扶苗定位,或培土压实,或除草施肥,齐心协力,分工合作,现场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汗水湿透衣襟,笑意绽放在脸庞,一株株幼苗在默契配合下扎根沃土,为大容山增添了一抹生机盎然的绿色。

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战,本次活动共种下紫薇树苗200株,并对大容山近年种植的林木进行了除草和施肥。

曾祥云在活动中谈到“作为党员,我们要像幼苗般扎根基层,向上生长,将司法为民的初心转化为久久为功的检察实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玉林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参与植树的青年党员小杜感慨道,“这次特殊的党日活动,既锤炼了党性修养,又厚植了生态情怀。未来我们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检察事业中,让检察蓝与生态绿交相辉映!”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制度创新,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变的巨大成就中发挥了独特的职能作用,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大格局中肩负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玉林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守护绿水青山。2024年以来,玉林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7件,督促治理被损毁、污染的土地、林地、水域840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143吨,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等982万元。下一步,玉林市检察院将深化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加强“党建红”“检察蓝”与“生态绿”的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